2016-04-09來源:本站采編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關于2016年度選調
優秀大學畢業生資格復審、面試
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6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的有關要求,現就樂山市2016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資格復審、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對象
已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和調劑遞補后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已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調劑遞補后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四川優秀大學生選調網相關公告。
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4月15日下午2:00-5:00。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地點
樂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市人民檢察院旁)。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1.應屆大學畢業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黨組織、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三份(須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用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高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材料1份(要求寫明入學時間、所在院系和所學專業,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印章);
(4)提供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學生干部證明材料:
①是黨員(含預備黨員)的,要提供《入黨志愿書》中含黨員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共三頁復印件一份,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總支部印章;
②是學生干部的,需由學校黨委組織部、院系黨組織出具擔任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總支部印章(證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何種職務,擔任多項學生干部職務的,開具擔任最高一級學生干部職務的證明);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務地所在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服務地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并簽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三份(須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用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復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由服務地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2015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
(5)由縣(市、區)委組織部開具的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要求寫明入黨時間;
(6)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任職文件或縣(市、區)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7)是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的,須提供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開具的未享受優惠政策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按要求注明是否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材料各一份。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
資格復審當天未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或資料不齊、不實,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取得面試資格,考生及相關部門提供虛假信息的將追究其責任。資格復審合格后,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工作
1.面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
2.請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持《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其它有關事項
1.敬請所有考生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錄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資格。考生或推薦單位提供虛假學生干部證明的,一經發現則取消錄用資格,并將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或責任追究;
3.經資格復審出現的面試缺額不再遞補;
4.體檢相關要求及時間由市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體檢結論等情況,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
附件1:樂山市2016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應屆大學畢業生)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樂山市2016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16年4月7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