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來源:本站采編
一、資格復審對象
2025年度攀枝花市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職位已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是否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請考生自行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2025年2月17日17:00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攀枝花市東區三線大道北段10號學府廣場一號樓二樓)。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暫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承諾后參加資格復審)等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材料:
1.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2.事業單位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于2025年2月19日17:00前結束。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要求和面試人員須知,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體能測評
報考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鹽邊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同時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月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考生應全面了解本人身體狀況,并簽訂體能測評承諾書。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統籌組織面試資格復審工作。各縣(區)檢察院具體負責各自職位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
(二)資格復審貫穿整個考錄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錄用資格。并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若聯系方式有變,請及時告知招錄單位。因考生通訊不暢所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攀枝花市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后續公告將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 0812-3933292
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 0812-2243699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檢察院 0812-3887237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 0812-8186020
鹽邊縣人民檢察院 0812-3980968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2月8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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