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來源:本站采編
涼山州地方海事局關于面向全州公開考調水上交通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涼山州地方海事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依據州委組織部、州編辦、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州直部門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涼組通〔2012〕47號)有關規定,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涼山州地方海事局現向全州公開考調州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員,現將考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1.財務人員1名(專業技術崗位)。
2.海事信息、宣傳員1名(專業技術崗位)。
3.海事應急救援監管人員1名(專業技術崗位)。
4.水上交通監控工作人員1名(專業技術崗位)。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范圍內公務員、參公人員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干部。
(二)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3.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以上所有的資格、條件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5 月3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考調公告
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和涼山州交通運輸局網(http://www.lszjt.cn/)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經工作單位同意,攜帶相關手續到州交通運輸局人事科報名并同步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5月3日—4日。
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①《涼山州地方海事局2016年公開考調水上交通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三份;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三張;④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⑤公務員、參公或事業登記表復印件三份(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以及考調職位資格相關證明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報州交通運輸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調小組),研究決定是否放寬為2:1或取消該崗位的考調計劃。
1. 筆試。
①考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卷面滿分100分。
②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③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④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公示公告欄公布。
2.面試。按照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未達到3:1的,報考調小組,研究決定是否放寬到2:1或取消該崗位的考調計劃。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經考調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政審
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并在涼山交通運輸局網(http://www.lszjt.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八)調動
經政審、公示、試用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本方案由考調小組負責解釋,考調工作咨詢電話:0834—3225211。
(三)本次考調在州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州交通運輸局監察室舉報。舉報電話:0834—3235481。
附件1:涼山州地方海事局2016年公開考調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涼山州海事局2016年公開考調水上交通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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