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2016年9月12日最新快訊:根據《納溪區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區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路政大隊協助執法人員1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瀘州籍或常住納溪、江陽、龍馬潭區的人員。
二、招聘職位性質
此次招聘的路政大隊協助執法人員12名,其中男性6人(職位編碼為20160101)、女性6人(職位編碼為20160102),屬臨聘人員性質。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二)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9月15日-1998年9月14日期間出生);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四)自愿從事路政執法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有責任心,服務意識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素質及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3.有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5.具有吸毒史,有紋身或有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或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的;6.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7.不適合從事協助執法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報名地點
納溪區路政大隊辦公室(納溪區百梯森林路一號養護段三樓)。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830-4281678。
(三)報名要求
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或社區常住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張,填寫《瀘州市納溪區交通局路政大隊招聘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四)資格審查
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隨即發放《準考證》。凡弄虛作假的,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后都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五、考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區交通局、路政大隊商定后可放寬到2:1。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時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論、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與科技等。
3.筆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http://www.naxi.gov.cn)上公布。
4.筆試成績計算:《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
5.筆試由區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http://www.naxi.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員全額確定)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
2.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將一并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axi.gov.cn)上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體檢由區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位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仍然并列的,一并進行體檢,最后按照考察結果擇優聘用)。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共同研究,確定是否列為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將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axi.gov.cn)上公布。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交通局組織考察?疾熘饕獙彶榭忌欠穹蠄罂紬l件,審查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資格等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政治思想、個人誠信、道德品德、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報考崗位要求,調查考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考察發現雖符合報考條件但德才表現較差、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遞補: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是否遞補。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招聘結果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axi.gov.cn)上公示3天,接受報考人員的咨詢及社會的監督(監督聯系電話:0830-4218098)。
八、簽約聘用及工資福利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公示后無異議,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正常發放。
(二)招聘人員工資待遇為每月1800-2500元(含政策性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一體化社會保險。
九、其他說明
本公告由納溪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招聘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瀘州市納溪區交通運輸局瀘州市納溪區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