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攀枝花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招聘1人) 為你提供以下公告內容,更詳詢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信息網微信(htgwy01)或咨詢省考面試備考群QQ515348183,我們將及時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試咨詢熱線:028-84400955。請根據自己的身份掃二維碼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滿可以加微信號:sc12306a(加后優先拉入公考群喲)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市仲裁院),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計劃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
考調市仲裁院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專業技術初級崗位)。
二、考調范圍
攀枝花市范圍內各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考調條件
參加公開考調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附件1);
3.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4. 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會維權、司法調解等相關法律工作經歷2年及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6.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7.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10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仲裁院辦公室(炳草崗竹湖園對面勞動大廈負一樓),聯系人:彭元,電話:(0812)3352178。
3.報名方式:
(1)填報信息。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攀西人才網下載《攀枝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并認真閱讀考調公告及相關附件,了解考調崗位的具體情況,按照填表說明如實、準確填寫。
(2)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表上照片同版,同時報送電子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市仲裁院辦公室報名。
(3)資格審查。市人社局負責本次考調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根據報考職位的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根據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3:1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2:1,若達不到2:1的,則調整或取消考調計劃。
2.面試。主要了解應試者的專業素質和邏輯思維、綜合分析、言語表達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參加筆試考生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3:1,則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1)市級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2)四川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公務員(參公人員)
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3)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會維權、司法調解等相關法律工作經歷2年及以上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因考生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的,由市人社局研究后組織加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考察組,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本人承擔。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底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對整個考調工作進行監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咨詢電話: (0812)3352178 監督電話:(0812)3350130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