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四川省樂山沫若中學(以下簡稱:沫若中學)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升沫若中學辦學質量,根據《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3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沫若中學校長,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沫若中學校長一名。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備《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3號)第五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基本資格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和三年以上普通高級中學校級領導崗位(校長或副校長)任職工作經歷,具有高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表揚)的可放寬2周歲。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在合格等次以上,至少有一年為優秀。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被勞動教養或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的,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有違反師德規定并受到處理的;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年齡和任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
三、相關待遇
不在編人員實行年薪制,年薪40萬元人民幣(稅前,含“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其中基礎年薪15萬元人民幣,年度考核績效年薪25萬元人民幣。在編人員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同時給予績效考核獎勵。總額不超過40萬元人民幣。聘用崗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確定。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8月24日17:00,截止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郵箱:383622814@qq.com。
報名人員填寫《四川省樂山沫若中學校長遴選報名表》(見附件1),同時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任職經歷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證、身份證、市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學校三學年工作目標計劃(應聘人員自定,無統一格式)等相關材料掃描件形成一個PPT文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指定報名郵箱,郵件標題為:XXX報名登記表(沫若中學校長遴選)。發送報名郵箱后務必致電0833-3441663進行確認。
報名人員所提供材料應真實、有效,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情況取消遴選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沫若中學校長遴選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
(三)考核
考核采取競職陳述考評方式進行,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競職陳述的內容:個人基本情況、主要工作實績、競職后任期目標。遴選陳述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
2.評分:根據競職陳述情況現場評分,滿分為100分。
3.考核得分最低分數線:設定考核得分最低分數線85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報考者,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環節。
(四)考察
根據競職陳述考核得分按不超過1:3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體檢
體檢人員按照考察情況1:1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競聘陳述和考察情況排序遞補,遞補次數由沫若中學校長遴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六)研究決定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按程序報請組織研究決定沫若中學校長擬聘任人選,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
按規定程序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任期內經組織考核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調整。有關違約責任在聘用合同簽訂時協商確定。
此次公開遴選工作由中共樂山市沙灣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樂山市沙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樂山市沙灣區教育局 0833-3441663。
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833-3444978。
相關事項提示:
遴選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由中共樂山市沙灣區委組織部、樂山市沙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樂山市沙灣區教育局及時聯合公告;部分通知事宜將通過所留電話通知,請保持遴選期間通訊暢通,因無法通訊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附件:1.四川省樂山沫若中學校長遴選報名表
2.四川省樂山沫若中學基本簡介
中共樂山市沙灣區委組織部 樂山市沙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沙灣區教育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