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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內江市市級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內人社發〔2017〕55號)等有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1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及名額:信息技術崗位1名,崗位類型:專業技術,單位性質:公益一類。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面向社會考核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守法遵紀,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4.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明確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限制考聘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條件
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人事考試網”專欄(http://rsj.neijiang.gov.cn)和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wsj.neijiang.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7月19日至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辦公室(地址:內江市東興區興隆路東段75號)。
3.報名相關資料
(1)《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個人簡歷;
(3)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中級職稱證書原件及掃描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張;
(5)在職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4.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規定報名;
(2)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資格審查由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的,都將取消其資格。
(三)考核
考核由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次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束后按成績排名擇優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將電話另行通知,報考者需保持電話暢通。
注意事項
(1)低風險地區的報考者應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健康通行碼;中、高風險地區的報考者應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7天內的新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以上檢測結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碼為“綠碼”。
(2)報考者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招聘崗位數量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核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績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工作由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察環節的,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五)考察
體檢合格后,由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參照《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產生的缺額,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六)公示
經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政審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程序向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批,經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報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報到。未經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紀律和監督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2.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紀委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4、本公告由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2210016(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與科教科)
監督舉報電話:0832-2210034(市紀委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附件: 1.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點擊下載)
2.2021年內江市衛生健康信息和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點擊下載)
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7月9日
來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