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安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及信息群:點擊進入
溫馨提示:
考生應合理安排核酸檢測采樣時間及采樣方式,按要求到就近檢測服務機構進行采樣,避免因無法查詢檢測結果影響參考。
為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我市將于11月26日舉行的2022年下半年廣安市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告知如下: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8天開展健康排查,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為避免影響考試,外地來(返)廣考生應盡早入廣,通過微信搜索“廣疫控”小程序進行登記報備。請考生持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隨時關注“四川疾控”“健康廣安”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重點地區(高低風險區)管控措施,以及廣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3、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試前3天3檢(11月23日、24日、25日每天1檢,三次采樣均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采樣時間為準,非檢測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采樣時間、檢測結果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4、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5、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和提供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查驗健康碼、掃場所碼及體溫檢測準備。
6、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經駐點醫務人員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風險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7、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1)考試前8天內有港臺地區和國外旅居史的;
(2)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高、低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前的;
(3)無疫情發生縣(市、區、旗)來(返)川人員未落實“入川即檢”相關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醫學觀察期內的;
(5)考試前7天內接到有關部門關于疫情防控風險提示要求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健康監測,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7)考試前有不適癥狀或有健康狀況異常的人員(包括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8、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9、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10、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11、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廣安市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12、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簽署本次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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