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彌補基層執法力量,扎實推進基層監管所“兩化”建設、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加強區鄉消費維權、食品藥品安全巡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等日常監管,根據爐霍縣安全監管工作需要,經爐霍縣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研究,現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
一、聘用名額及崗位
食品安全協管員8名(朱倭片區所3名、羅宗片區所3名、新都片區所2名),開考比例:1:2。
二、招聘原則及范圍
1.本著“自愿、公開、公正、擇優、公平、德才兼備”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2.面向爐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能吃苦耐勞,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食品安全、藥品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五)學歷及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 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
2.被公安機關治安或刑事拘留過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正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
7.參與過民間非法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8.在部隊服役期間因違反紀律受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30至2023年 11月15日上午9:00–17:30。
報名地點: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辦公室
報名費用:100元/人
2.報名者需提供材料:
(1)雙面打印的《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人員報名表》和《承諾書》一式兩份,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無身份證原件的,必須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爐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監督。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同時,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已完成報名的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按通知要求到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協調服務、時事政治、縣情知識、法律知識、文書寫作及安全監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質。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3.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考生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成績統計后賡即在爐霍縣城區公告欄公示。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崗位招聘名額的2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2倍的,參加筆試的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為零分、筆試缺考或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成績統計后賡即在爐霍縣城區公告欄公示。
六、加分
(一)退役軍人報考的,在筆試總成績后加1分;
(二)具有食品、藥品安全相關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真實合法的證明資料且工作經歷滿一年),在筆試總成績后加2分;
(三)報考者加分總分值不超過3分;
(四)所有涉及加分的報考者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后,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予辦理。
七、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前往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完成體檢后將體檢報告交至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政審
根據體檢人員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重點審查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政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有關報考信息、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臨時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報考人員在考察、公示期間被取消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和政審合格人員,與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在規定時間內到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十一、聘用人員的性質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食品安全協管員屬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臨聘人員。
(二)聘用的食品安全協管員為一年一聘制。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1年聘用期滿后,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則,可再行協商是否續聘。
(三)招聘的食品安全協管員聘用期內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不能正確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十二、聘用人員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食品安全協管員工資待遇按照每人3000/每月(包含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險),由縣財政統一解決。
十三、紀律與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監督投訴電話:爐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18783619977
政策咨詢電話:爐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辦公室(0836-6858315)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zGOgR0gHbDGQMG1REl1m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