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來源:本站采編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學校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學校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4)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9日。
2、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5年4月1日—4月10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考務費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5年4月1日—4月8日18:00工作日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除市體育中學田徑教練、摔跤教練和2014年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三次公招取消的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外,其他崗位報名人數與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詳見附件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體育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教育體育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4、打印準考證
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5年4月20日9:00—4月25日24:00登錄(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市體育中學田徑教練和摔跤教練崗位通過專業測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4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為100分。
市體育中學田徑教練和摔跤教練崗位考試分為專業筆試和面試、《教育公共基礎》筆試三個環節,根據參考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進入《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環節,專業測試(專業筆試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80%,其中專業筆試占50%,面試占50%,《教育公共基礎》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總成績的20%。
其他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教育公共基礎》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4),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5年4月26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規定: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15年4月20日—4月21日送交原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地址:東區人民街文景巷18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教育體育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市體育中學田徑教練、摔跤教練崗位資格復審工作與現場報名的資格審查同時進行。市2014年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三次公招取消的崗位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其他崗位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教育體育網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我市在編在崗中小學校(中職)教師報考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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