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來源:本站采編
為滿足我市教育體育局部分直屬學校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經市委編辦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市教育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4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教育網(http://www.pzhedu.cn):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2015年上半年直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5年高校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職教師。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二)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應符合《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號)的具體規定。
(三)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9年4月8日—1997年4月8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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