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8來源:本站采編
1、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另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3天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通過加試確定遞補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體檢(含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四)考察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資格復審和檔案審查后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因棄權或因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向所聘單位以外流動的,應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對未在所聘單位工作滿5年要流動的,作自動解聘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特別提示
1、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督電話:0817-5531658
附件: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 http://www.nbxrsj.gov.cn/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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