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來源:本站采編
(三)考評、考核
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評考核工作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考評采取“現場材料分析寫作”及“現場提問作答”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體檢人員根據考評考核情況擇優等額確定。
(四)體檢
體檢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根據考評考核情況依次遞補。
(五)市委編委會審定
市委宣傳部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正式確定遴選擬調候選人,報市委組織部提交市委編委會審定。
(六)公示和調動
將擬調人員在眉山黨政網和眉山人事考試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委組織部檢舉,也可直接向市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市紀委(市監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委宣傳部(028)3816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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