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5來源:本站采編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請示考試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應不低于2:1。
(四)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4月20日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3天,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請于4月22日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4年4月23日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內公布。
五、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3天內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同時公示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則按《會計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會計專業知識》成績仍然相同,則相同者都參加體檢,最終的考核結果報考試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聘用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自己負責。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內公示。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依次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遞補。
七、選崗
報考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鄉鎮財政所)的考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愿選擇工作單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由《會計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先選。
八、考核
由“鹽源縣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領導小組”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予以遞補。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含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公示期為7天,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按規定程序進行依次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時,須簽訂《聘用合同書》及《服務協議書》,在鹽源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方能調離或辭職。對違反《合同》及《協議》所規定的人員應繳納指標占用費。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本公告由“鹽源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0834-6369999
咨詢電話: 0834-6365158
附件:《鹽源縣2014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源縣財政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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