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來源:本站采編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每科卷面滿分為100分,每科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綜合類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60%;
教育類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50%)×50%;
衛生類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醫學基礎知識》成績×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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