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來源:本站采編
2.核對校驗地點:蒲江縣人社局公務員與事業人員管理科(蒲江縣鶴山鎮桫欏路上段73號,聯系電話:88550355)。
3.核對校驗方式:核對校驗時須提供:①本人《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③《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④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⑥現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項目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核對校驗合格者現場繳納80元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核對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與考生人數之比1:2確定進入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4.總成績公布: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再相同的,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一)體檢在蒲江縣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特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合格的,由蒲江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如系事業、企業單位的在職人員,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證明材料。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提供原單位書面同意其調動的證明材料。
(二)擬聘人員如系2014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政策執行,符合蒲江縣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條件的享受相應待遇。
(五)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應在蒲江縣工作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
七、監督及咨詢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蒲江縣紀委(監察局)(028)88522215。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88550355。
3.2014年蒲江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考務問答
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