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9來源:本站采編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具體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證書或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崗在編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在崗不在編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在學校代課的教師和在校外教育機構聘用的工作人員,需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明,并提供聘用協議。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科目
教師崗位(除音樂、體育教師外),采用講微格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音樂、體育教師崗位,采用講微格課+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面試資格審查、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公布。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具體時間、地點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職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局紀檢監察處:0812-3348330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12-3325008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12-3355727,0812-3325158
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0812-3316504,0812—3317417
攀枝花市外國語學校:0812-3334064
攀枝花市第七高級中學校:0812-5911313
攀枝花市實驗學校:0812-3326401
攀枝花市第九中學校:0812-2515062
攀枝花市十一中小學校:0812-6602716
攀枝花市實驗幼兒園:0812-3363840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學校:0812-5558628
攀枝花市經貿旅游學校:0812-2821526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學校:0812-5558414
十、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攀枝花市教育局2014年上半年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2、《攀枝花市教育局2014年上半年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