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來源:本站采編
體檢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局紀檢監察處:0812-3348330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12-3325008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12-3355727,0812-3325158
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0812-3316504,0812—3317417
攀枝花市經貿旅游學校:0812-2821526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學校:0812-5558414
十、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4年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2、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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