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組發〔2013〕7號)和《關于印發〈遂寧市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遂組通〔2012〕158號)相關規定,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第2次部分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及職位
本次遴選名額總共10名,具體詳見遂寧市公開遴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1)
一、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縣(區)、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縣(區)、鄉(鎮)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3日(8:30-11:30,14:30-18:00)
(三)報名地點:各遴選機關人事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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