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擬聘人員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和公示后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妥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或就業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在資格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此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管理,聘用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十、工作紀律
1.為保證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考工作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2.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報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咨詢電話:0816-482317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6-4821063(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監督電話:0816-4821390(縣監察局)
十一、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縣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電視新聞播音員報名表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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