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1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間出生)之間,2015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上述人員的相關時間界定均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招報名第一日)。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2014年下半年我市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130名,其中:區市縣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79名,鄉鎮機關20名,司法助理員31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范圍、對象、條件等見《廣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招考職位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由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作說明;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應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并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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