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0來源:本站采編
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鹽邊中學校長,現予以公告。
一、選聘職位
鹽邊中學校長1名。
二、選聘范圍
在全縣范圍內,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公務員、事業人員中進行公開選聘。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和品德良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熟悉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遵紀守法;
2、熱愛學校管理工作,敬業精神強,善于處理復雜問題,敢于動真碰硬,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和現代教育管理觀念;
3、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作風民主、誠實守信、清正廉潔、處事公道、顧全大局;
4、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善于協調各方面的關系,能廣泛調動教職員工的積極性。
(二)資格條件
第一,教育系統
1.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5年以上;
2.在學校任中層干部5年以上或任校級干部3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取得中級以上教師職務資格;
5.原則上,男同志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第二,公務員和其它事業單位人員
1.工作滿五年以上;
2.從事鄉科級領導崗位管理經歷3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原則上,男同志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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