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來源:本站采編
為了加強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保障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名額
招聘崗位為長寧縣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招聘名額共37名(具體鄉鎮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與范圍
35周歲及以下(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未滿35周歲)的長寧籍未就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或接受以下條件和規定: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任何紀律處分和違法犯罪記錄;
2.熱愛社會保障事業,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
3.身體和心理健康;
4.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熟悉辦公應用軟件。
5.自愿接受本管理方式,遵守勞動保障協理員協議的相關約定。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時間:2014年10月8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點:在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長寧縣政務中心二樓)。
3.報名時須提供:①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長寧縣2014年公開招聘勞動保障協理員報名表》;③報考者所在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以及公告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④電子版(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如報名、筆試、體檢、考核、公示、簽訂合同各個環節,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都將取消其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10月16日17:00以前到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報名約定事項
1.報考范圍規定為“長寧縣”是指下列情形中的一種:
一是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正住戶口在長寧縣轄區范圍內的。
二是高校就讀的長寧縣籍應往屆畢業生(包括戶口尚未遷入長寧縣的)。戶口尚未遷入長寧縣的考生還須提供入學前戶籍簿(或入學前戶籍管理機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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