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來源:本站采編
(一)經初步審查合格者由考核招聘小組組織專業知識考核(筆試+講課)。
(二)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對應的高中各學科基礎知識;講課內容為現行高中一年級教材內容。
五、體檢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由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樂至縣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資陽人事考試網、資陽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者,填寫《資陽市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按規定程序報市級業務部門審核確認后,由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相關程序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完整的人事檔案材料,否則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免費師范生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具有碩士學位的受聘人員,不約定試用期。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并履行在樂至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期為5年的義務。在簽訂聘用合同時,與聘用單位約定違約金等條款。
本公告由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至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28-23322685
樂至縣教育局 028-23333791
附件:
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至縣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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