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來源:本站采編
(4)報考人員如系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瀘縣水務局組織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差額確定考核人選。考核重點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業務能力及專業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四)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按照招聘崗位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上編制、核定工資等手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員須提供真實考核招聘有關資料,如發現資料證照虛假、不符合職位條件或違反聘用政策法規規定,均可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負。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水務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 0830-8171197
附件:1.瀘縣水務局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瀘縣水務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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