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來源:本站采編
(二)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聘用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教育系統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行。2014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師資格證書后可免體檢。衛生系統專業技術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其中,2015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應屆畢業生按期畢業后按體檢要求進行體檢。教育系統崗位2015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師資格證書或體檢材料后可免體檢。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綜合考核。
六、遞補
未通過體檢和考核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空額,經研究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聘用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縣人社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再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未通過確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用人單位憑縣人社部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2015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應屆畢業生,須在面試及考核結束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報考教育系統崗位人員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到高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報到,完善聘用相關手續。逾期不能按要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此次考核招聘人員在高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1年)。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5419897、0831-5365480。
十、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會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及時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專業技能面試、綜合考核、體檢、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一、本公告由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高縣事業單位2014-2015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高縣事業單位2014-2015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高縣事業單位2014-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
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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