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加大縣工業園區建設和管理,更好地服務重大項目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工業園區城建綜合執法中隊臨時協管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組織筆試、面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應聘條件
(一)招聘名額
縣工業園區城建綜合執法中隊臨時協管人員名額6名,其中男5名,女1名。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應聘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勤奮敬業,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2.能吃苦耐勞,能勝任城建日常工作及城建其巡查工作,服從調配。
3、高中及其以上學歷。
4.正住戶口興文縣戶籍。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其他體檢出有不適合本崗位工作的疾病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現場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26日— 5月27日。
(二)報名地點:興文縣人事考試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局內)。
(三)報名手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退伍證、駕駛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上述證件、材料原件(含復印件)和照片到規定報名點報名,如實準確填寫《興文縣公開招聘工業園區城建綜合執法臨時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一份),并在考生承諾欄簽字,由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貫穿整個考試全過程,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崗位培訓、試用期等各個環節,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都將取消招聘資格。
3.報考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并準確理解《公告》方可報考。報考者不得采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考試資格。一經發現查證屬實,終止招聘進程,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全部承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進入了考試考核等環節的,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招聘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4.報考者年齡、駕齡等一律以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為計算截止時間,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五)報名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
(六)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后人數之比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經研究,可酌情調減招聘名額。
(七)領取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初審合格的,憑身份證原件和報名繳費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或技能測試通知單。準考證及通知單領取時間為2014年6月3日。
五、考試
考試方式
一是崗位招聘名額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比超過1:3的,采取筆試和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聘用成績的7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聘用成績的30%。
二是崗位招聘名額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比未達到1:3的,只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是駕駛員崗位采取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技能測試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在60分及其以上者方可進入結構化面試,60分以下者不再進入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各占聘用成績的50%。
(一) 筆試
筆試成績占聘用成績70%。
1. 筆試科目
筆試為《綜合知識》一科,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列》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常用應用文寫作等相關知識。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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