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1來源:本站采編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4)獲獎原件及復印件;
(5)2張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二)資格審查
由廣元市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整個過程,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內到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測試
測試分為面試和體能心理測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考試。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選調。
從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公安體育專業優先、獲獎優先、黨員優先的順序確定名次)差額確定進入體能心理測試的人選,參加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警務處組織的體能測試和心理測試。
(四)體檢
體能心理測試合格進入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察和討論決定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廣元市人民檢察院負責組織考察。根據職位需要和干部德才條件,綜合考慮面試、體能心理測試、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由市檢察院黨組討論決定選調人選。
因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廣元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示)。
2、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合格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組織領導
(一)本次選調工作在廣元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廣元市檢察院組織實施。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廣元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二)為保證選調工作客觀公正,廣元市紀委派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組、市檢察院監察處全程參與和監督,舉報、監督電話:0839-3229028。
四川省廣元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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