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充實到青川縣環衛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本次考調青川縣環衛所工作人員1名。
二、考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和對象
本次考調范圍和對象為符合本公告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人員除外)。
考調條件中要求相應工作經歷的,其計算時間截至報名第一天,不含學生畢業前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
(二)考調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扎實,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
2、符合本公告相應考調崗位所需的條件及要求,詳見《考調崗位條件一覽表》。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考調崗位設置一覽表
考調單 位名稱 |
考調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歷 |
年齡要求 |
其它要求 |
青川縣 環衛所 |
1 |
本科及 以上 |
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金融學等相關專業 |
從事財務工作1年及以上 |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有鄉鎮工作經歷 |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能適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4、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
5、須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報考。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4)其他按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
7、按照崗位聘用管理政策規定,考調人員將執行考調單位及崗位相應的工資制度,因涉及工資變動,本人不愿執行調入單位工資制度的,請勿報考。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9日;
2、報名地點:青川縣城市行政執法局綜合辦公室;聯系電話:0839-7204578,聯系人:孟雪嬌 。
3、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 《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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